高雄有一名朱姓男子投訴,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在7月時開了一張告發單,說他騎機車行經關渡橋時,未依標線指示變換車道,不過罰單上註記的違規日期,當天他根本不在北部,而是在高雄上班,立刻線上申訴,沒想到竟然遭到駁回,沒辦法只好自己調閱監視器,證明當時不在場,但三個月過去還是得不到回應,讓朱先生氣炸了。對此淡水警分局坦承疏失,後續會主動函請全管機關撤銷罰單。
▲高雄一名朱先生收到新北烏龍罰單。(圖/壹電視)
原來是因為影像反光,導致員警看錯,誤植違規車輛車號。而民眾遇到警方搞烏龍,誤植車牌號碼,錯開舉發單的情形,都可以直接向舉發機關反映,或是透過處罰機關,像是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相關情形,由舉發機關再次審核。但這回烏龍罰單拖了3個月,也讓被害人實在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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