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買了200多萬的休旅車,借名登記在女朋友名下,鬧翻以後他指控前女友趁他不在家,叫警察和拖吊業者,進入他家社區停車場把車拖走,質疑警察為什麼可以到私人土地拖車,警方回應,女方先來報案車子被男友侵占,也查過她確實是車主,當天派人到場,並非同意拖車只是維持秩序。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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