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黃姓騎士日前在五股區新五路二段,表示被一輛轎車「惡意逼車」,事後騎士上網舉發,結果卻顯示「檢舉違規事實不符」,原來騎士一開始檢舉的法規內容與提供影像不符,從檢舉影像來看,轎車是在前方急煞阻擋,而非在「左右車道」強行逼車,之後更正檢舉違規事實,警方也依法開罰。
★《壹電視》提醒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關於壹電視 RSS 隱私權政策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人才招募
©Next TV BROCASTING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