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昨(20)日早上在長泰派出所外,發生一起行車糾紛演變成持球棒恐嚇的案件,楊姓騎士當時載著朋友要找機車車位,因此在路上走走停停,然而施姓駕駛以為他是惡意要擋路,因此氣的拿球棒下車找對方理論。警方事後到場處理,雙方雖然談和解,但惡意逼車屬於危險行為,最高可處24000元,而拿球棒恐嚇涉及強制罪,警方訊後通知到案也會依法函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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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暴力,請撥打110、113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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