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殺害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的陳姓嫌犯,終於在犯案4天後到警局應訊。他原本因為輕生被救,到醫院治療,17日中午家人送來便當,他還換了身衣服,才在警方戒護下出院。他供稱雙方僅僅在一起6天,但不滿女生一直花他的錢,起了爭執,原本只是想嚇嚇對方,沒想到失手勒斃。陳嫌傍晚被移送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問後,認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和湮滅證據之虞,向地院聲請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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