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去年底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砍人焚屍案,洪姓男子不滿前女友跟另一名葉姓男子交往,心生怨恨,竟持利器將情敵刺殺倒地,更放火燒死他。台南地院今(11)日開辯論庭,洪姓兇嫌否認故意行兇殺人,不過檢察官指出,他的手段比殺警案凶嫌更加凶殘,當庭向法官求處洪姓嫌犯死刑。
▲洪男刺殺情敵,怕對方沒死成還放火燒。(資料照/壹電視)
去年12月底,在南科園區旁的迎曦湖發生一起砍人焚屍案,只因為死者葉姓男子跟洪男的前女友交往,他心生不滿,就趁著對方清晨下班時埋伏堵人,發生爭執衝突時他竟持利器傷人,怕對方沒死透還放火燒他。
▼被害者葉男的機車被燒的只剩下骨架。(資料照/壹電視)
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台南地方法院昨(11)日開辯論庭,法官問兇嫌是不是故意殺人,洪男竟辯稱他拿利器是為了防身,一開始並沒有要行兇。死者母親當庭聽聞怒吼,檢察官則指出,洪姓男子怕對方沒死就放火燒,是殺人故意犯意之延伸,更說比殺警案的凶手更加凶殘,因此向法官求處判洪姓男子死刑。洪姓兇嫌只因感情糾紛,砍人後又毀屍滅跡,手段之殘忍堪比殺警案兇嫌。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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