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開車時遭到員警攔查,他明明沒有前科記錄,警方的資料卻顯示,他曾經持有刀械被抓,當下他一再否認,員警卻咄咄逼人還嗆他不要搞這些,最後因為查無事證才放他離開,當事人相當氣憤,PO文痛批警察是可以逼無辜百姓認罪嗎?台南市警方調查過後發現,竟然是之前有員警誤觸回報系統,導致顯示錯誤訊息,已經向當事人道歉,同時刪除錯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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