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位車主指稱,16日晚間9時左右,將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卻收到一張七時左右的停車單,這張早開了兩個小時的停車單,被車主質疑是惡意開單,還將照片PO上網路抱怨,但事實上,主管的交通局調出開單時拍的照片,證明車主的確是7時把車停在車格內,向車主解釋,對方卻不願意接受,開單公司被盧到受不了,於是自行吸收這30元的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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