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張姓男子,喝個爛醉騎車在路上閒晃,看到以前高職老師,將這名老師誤認成曾記他大過害他退學的老師,心生不滿持刀恐嚇,搶走他的提款卡和現金,甚至還要求老師,到郵局領錢賠償,總共搶走四萬元。不過事後兩人達成和解,這名老師還向法官求情,希望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官因此酌減量刑,共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張姓男子因喝醉誤認老師,竟持利器恐嚇及搶劫。(圖/壹電視)
黑衣男子衝向機車上的紫色衣服男子,手持利器,不斷在空中揮舞,作勢要攻擊,紫衣男子掏出身上的現金和提款卡,好不容易才脫身。警方獲報到場,張姓男子還先裝作不知情,後來員警趁著他在講電話時,才將利器從身上拿走,但張姓男子還不認罪。
去年10月31日,喝醉的張姓男子,在彰化員林街頭閒晃,認出陳姓男子就是他的高職老師,想起老師曾經記他兩支大過,害他被退學,越想越生氣,竟從機車置物箱拿出利器,恐嚇老師拿錢包的錢賠償。但這還不夠,他還再威脅老師拿提款卡,到郵局強取4萬元,一旁路人見狀,趕緊向警方報案,酒測值一側0.48毫克。
▼員警表示張姓男子將依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圖/壹電視)
對此,員警表示,「老師並不認識這個學生,也沒有記過大過,本所將嫌犯依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地檢署。」而庭長則表示,「被告事後坦承犯行,並且跟陳姓男子有和解,陳姓男子審理時也多次向本院表示願意原諒,希望能從輕量刑,本院逐減期形。」
事後張姓男子和陳姓老師達成和解,該名老師還替張姓男子向法官求情,希望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持刀恐嚇的行為,已經涉犯刑法的加重強盜罪,最少得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審理,最後共判處3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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