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一名13歲的黃姓少年,在公園玩耍時,眼鏡遭支撐櫻花樹的鋼條刺破,碎片插進右眼球,導致右眼幾乎全盲,經過了三次手術,右眼視力只剩下0.06,家長訴請國賠,官司纏訟近6年,法官認定市府對公園管理欠缺,判賠316萬元,但市府不服提起上訴,讓黃爸爸無奈表示,每次開庭都是折磨,希望事情能盡快落幕。
▲撐櫻花樹的鋼條刺破少年眼球。(資料照/壹電視)
黃爸爸:「預計賠償的金額要800萬、900萬、1000萬,你覺得算多嗎?一顆眼睛,但是現在一審的法官判決下來,判決判賠300多萬,這金額我們當然不滿意,以後人生的危機非常多,但是我們也只能接受一審的判決。」
黃爸爸出面控訴台中市府,因為六年前,當時還是13歲兒子,在公園玩耍時,眼鏡不慎被支撐櫻花樹的鋼條刺破,碎片插進右眼球,導致右眼幾乎全盲,家長訴請國賠,官司纏訟近6年,法官認定市府對公園管理欠缺,判賠316萬,但市府不服,已提起上訴。
黃爸爸:「市府這邊還要再做2次的上訴這一點是讓我們比較遺憾的地方當初受傷到現在的狀況是越來越惡化甚至到醫生建議要角膜移植。」
黃同學:「眨眼睛的時候,因為眼皮會弄到水泡,一直摩擦到都會破,然後就會痛,拿東西的時候,會拿不太到,就是需要再拿一次。」
▼受傷少年當時國一,現在就讀大一,才等到一審判決。(資料照/壹電視)
黃同學當時右眼瞳孔、虹膜、玻璃體破裂,視網膜剝離水晶體當場流出,經過了3次手術,右眼視力退化到只剩下0.06,造成不管是生活中還是學習上,都有許多不方便,現在固定每三個月都要回診。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總工程司 蔡孟奇:「市府認為發生的地點以及發生的內容有需要再釐清的地方,所以針對判決的內容提起上訴。」
對此建設局回應相關責任還需要釐清,因此提起上訴,不過事隔已經六年,黃同學國一受傷到現在已經大一,才終於等到一審判賠,如今市府還要上訴,黃爸爸只希望事情能盡快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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