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犯下台南玉井真理佛堂縱火案的22歲曾姓男子,一審遭地院法官認定毫無悔意,依照殺人罪判決死刑,上午台南高分院二審宣判,將曾姓男子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再上訴。
▲玉井佛堂縱火案主嫌,二審被改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真理佛堂前輩堂,前年12月遭人縱火,整棟建築陷入火海,甚至發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的悲劇,主嫌曾姓男子只因為想要返回前輩堂居住遭到拒絕,就憤而縱火報復,而他在縱火後隨即打電話報案,雖然符合自首條件,但經過調查後發現,當初報案只是因為自己小腿也燒傷,需要救護車送醫。
根據了解,主嫌曾男的父親是急診科名醫,家境優渥,每個月零用錢多達2萬5千元,雖養尊處優,但個性卻偏激,還曾經毆打父親十多次。台南地院一審認其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不過今日上午台南高分院二審將曾男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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