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台協會林懷等7人涉嫌在2020年總統大選期間以中資宴請台商,替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拉票,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起訴,今(17)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林懷3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長沙台協會林懷等人因涉嫌以餐會賄選,遭檢方判刑。(圖/壹電視)
檢方調查,長沙台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等人,2019年12月在湖南省長沙一家酒店舉辦「2019湖南台胞年終尾牙聯誼會」暨「湖南省台灣同胞返鄉投票大會」活動,宴請500多名台商、台生,向他們拉票支持韓國瑜,呼籲賓客回台投票給韓國瑜。活動提供與會台胞免費餐飲、住宿以及抽獎活動,還可領到返台機票補貼,原價人民幣1560元的機票,可補助近全額人民幣1550元。
經查發現,林華等人事後向湖南省對台辦請領人民幣149萬元(約新台幣646萬元)補助,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賄選罪嫌,依法起訴林懷、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何建華、副祕書長沈斌、佟建華、台商莊垣漳、中華湖南邵陽旅台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與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共7人。
今日一審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主嫌林懷3年10月有期徒刑,同案其他沈斌、蔣明霞、張國君、莊垣漳判刑1年8月;至於何建華以及佟建華獲判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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