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18歲的宋姓男大生,日前因變換車道不慎擦撞一輛瑪莎拉蒂,沒想到該名男大生竟遭對方駕駛、乘客等3人(李、張、陳男)拉下車,並持棍棒毆打致顱內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對此,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昨(10)日在臉書「TCPB局長室」發文強調,警方「絕不容許暴力、勿枉勿縱」,卻意外引發眾怒。
▲警方昨po出逮捕照喊「絕不容許暴力」竟引發眾怒。(圖/翻攝自臉書TCPB局長室)
「TCPB局長室」昨日發文表示,針對11月7日清晨發生的這起車禍糾紛,同仁獲報後即迅速抵達,強調「秉持勿枉勿縱的決心,承諾一定要將惡人繩之以法,讓市民安心。」接著又指出「我們全體總動員,兵分多路函請地檢署偵辦並聲請拘票,於本(10)日下午終於將犯嫌3人拘提到案,並連同傳喚其他4位在場助勢者,移請臺中地檢署嚴辦,朝組織犯罪方向深入追查,絕對不能讓惡人逍遙法外。」
但據了解,警方到場時,並無衝突發生,只看到男大生和動手3人坐在路邊,所以製作完筆錄後就讓他們離開派出所,是等到掌握相關事證後才依殺人未遂、妨害秩序等罪嫌陸續移送3人。
對此網友質疑,放走後又抓回來,根本就是大家開始關注才要辦事情,「那請問為什麼第一時間把他們都放走?」、「當下就該辦理的事情,硬是要全國關注地方施壓才肯做事」、「不是受到輿論壓力才認真執法的吧!真讓人民心寒,到底是保護好人還是壞人,真讓人失望,希望他們能被重判,不要又出現恐龍法官」。
而警方昨日也澄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定有明文,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但警方到時到場已經屬於案發事後,並不符合現行犯的規定,另外,警方獲知被害人傷勢嚴重後,就立即將涉案人複訊,移送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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