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一名高醫大的林同學,在暑假時前往高雄文化中心練舞,因為爭搶場地問題,與一名老翁起爭執,事後少年被裁罰3千元,不料引發他心生不滿,竟買「化骨水」潑灑報復,造成老翁中毒器官衰竭身亡,警方依殺人罪嫌將少年起訴。
▲林同學與老翁在高雄文化中心因爭場地問題起衝突(圖/壹電視)
據了解,林同學在高雄文化中心內涼亭練習「火舞」,被8旬傅姓老翁認為有危害安全疑慮,遭到驅趕,兩人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林同學一氣之下推倒傅翁,事後遭到警方依社維法對林裁罰3千元,不料他卻懷恨在心,相隔1個多月,持著電擊棒攻擊老翁,更狠撥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在老翁身上,導致他身體大片灼傷,送醫後器官衰竭身亡。
警方追查後,循線調查至林同學家搜索,在他房間搜出一張於化工行購買氫氟酸的收據,以及電擊棒的發票。
▲業者表示,特定化工行才會販售氫氟酸(圖/壹電視)
化工行老闆表示氫氟酸對人體的傷害非常大,皮膚只要接觸就會吸收,並造成化學灼傷跟血鈣過低,還會引發心律不整,嚴重者恐造成器官衰竭致死。
考上高醫大的林同學是從高中化學課知道氫氟酸對人體的傷害,才會買「化骨水」犯案,因為口角衝突引發殺機,斷送前程,警方也依殺人罪嫌起訴,最重可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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