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律師團已提出上訴,今(21)日上訴理由書內容曝光。律師主張,210萬元屬合法政治獻金,與容積獎勵無對價關係;木可公司收取的1500萬元為管理服務費,450萬元則為肖像授權費,皆屬商業交易。
另KP SHOW演唱會盈餘77萬元,屬柯文哲練唱、練舞的勞務報酬,並非政治獻金。律師團強調,原審認定已偏離經驗法則,且混淆行政裁量與法令界線,請求二審撤銷原判、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依法推定無罪。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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