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只有立法院有權提案罷免總統、副總統。如今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憲,只要經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就可提出罷免案,等於讓人民能夠真正擁有對總統的直接罷免權。因為翁曉玲認為,人民要直接行使發動對總統罷免提案是不足的、不完整的,因此她覺得是有修憲的必要。
而此舉引發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怒批,「翁曉玲堪稱立法院的違憲之母,把這種憲政工具來淪為作為政黨的鬥爭。」另外,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表示,區域立委們把條件變得非常的嚴格,對自己放寬標準, 然後對別人加嚴標準,這根本就是標準的選輸就翻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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