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會今(31)日處理《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300億元,明定災後重建將於116年3月31日完成。同時,也以附帶決議強調條例須照《原住民基本法》執行,解決當地原民部落憂心遷移問題。今日稍早在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下,完成三讀。
針對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事宜,國民黨團提出《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國民黨團原始提案是新台幣200億元,行政院版則提出希望能修正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追加250億元。協商過程中,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將預算上限改為300億元,經黨團協商後,按照修正動議通過。
根據該特別條例,因水災致住戶淹水之救助,以實際受災戶數為救助對象,不受一門牌一戶之限制,並排除現行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之規範限制。

▲《馬太鞍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三讀通過,經費上限300億。
(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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