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鈴教練魯紀賢被對岸吸收為共諜,涉國安法發展組織等罪,台北地檢署起訴十名退、現役士官兵與民間人士,包括藝人郭書瑤胞弟郭伯廷,台北地方法院今依違反國安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判魯紀賢10年6個月、郭柏廷3年10個月徒刑,還可以上訴。
起訴指出,魯紀賢2020年間前往大陸洽尋扯鈴商演活動,受中共情工人員吸收,陸籍女子田曦以地下通匯等方式接收中共資金至少570餘萬元,承租台北市士林區一處房屋發展組織,並先吸收已退役士官、兵林明慧、林姿穎、常德隆,以及昔日現役下士李得勝、海巡下士馮世維,另對11名軍士官兵吸收未遂。
檢調查出,魯紀賢會先自行給付每人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等方式,或以招待飲宴的手法,接觸、拉攏、吸收現役軍士官兵同袍或友人加入組織,並利誘協助收集、提供軍中文件,如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畫、競賽、測考實施計畫、工作會報等資料。
至於郭書瑤弟弟郭伯廷,以及同案被告曾姿婷、趙亦偉等3人,被查出提供名下銀行帳戶,給魯紀賢收受報酬及中共資金,並協助魯在組織據點從事相關業務並領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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