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昨(11)日晚間11時50分正式宣布,京華城案被告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人的抗告,全數遭到駁回,並且不得再抗告,也意味著今年農曆過年,柯文哲只能待在看守所過年。
高院三點裁定柯文哲續押,第一,法官認為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李文宗等人,被起訴的罪嫌眾多,再加上檢察官整理的資料,令法官認為被告等人有重大的犯罪嫌疑;第二,若是柯文哲等人所有罪狀都成立的話,恐怕刑期會相當重,不排除會有逃亡之虞,並且僅僅是限制住居,實在很難防通訊串證的疑慮;第三,雖然所有被告都說自己從未刪除任何案情相關資料,但看在法官眼裡都不予相信,成了被告等人必須羈押的最後理由。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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