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在立委時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日前首度開庭審理後,合議庭法官認為本案關鍵法律條文《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反明確性原則,而有侵犯保障公務員身分的違憲之虞,因此今(2)日作出裁定,將本案停止審理,並撰寫釋憲聲請書,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憲法解釋。對此高虹安也表達肯定,更重申自己絕對沒有貪污不法。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前,應推定為無罪。
©Next TV BROCASTING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