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撤銷。(圖/壹電視)
京華城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及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等4人,於27日交保,北檢不服,當天火速提抗告,高院今(2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理由也出爐了。
高院認定,北院原裁定對於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與李文宗等4被告,沒有具體說明無羈押必要性,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也未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加上原審諭知的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也未見妥適說明。
針對應曉薇護照風波一事,高院也指出,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並不恰當。因此檢察官提起抗告有理,故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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