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昨(23)日辯論終結,檢方在「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論告部分,抨擊林姿妙請助理做私人小秘書,又進一步指控林姿妙在偵訊過程數次說謊,還表示部分證人涉及偽證,放話一審後將主動簽分調查。不過辯方也回擊檢廉「不正取供」,質疑檢方將證人帶到沒有錄影設備的小房間,威脅若不說出想要的證詞「就可能轉被告」,有恐嚇誘導證詞的疑慮,而全案也訂在12月31日一審宣判。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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