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今(17)日至宜蘭地院言詞辯論,林姿妙親自到庭答辯,檢辯雙方砲火猛烈。由於本案被告有十多人,檢方花了一個多小時論告,還直指縣府官員們合謀「集團式」做案,並強調「官箴敗壞,莫此為甚!」;法庭上林姿妙先回擊廉政官提供的監聽電話是假的,說根本就是「張冠李戴」的誘導,林姿妙否認犯罪,還連說3次自己受官司折磨,堅持自己「正正當當」。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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