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3.1萬元以下就算低薪。(圖/壹電視)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今(17)日下午討論如何提升薪資,但究竟薪水多少算「低薪」,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要求勞動部給出清楚數字,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3.1萬元以下就算低薪。
林淑芬首先詢問低薪的定義為何。何佩珊表示,最低薪資的定義參考OECD,為薪資中位數的三分之二,目前台灣薪資中位數為四萬六,最低薪資應為3萬1。林淑芬再問,明年1月1日最低薪資28590元,即使多一、兩千元,也算是低薪?何則回答,可以這麼講。
林接著翻出勞動力發展署徵才頁面,質問勞發署開的職缺起薪也是2.9萬元,根本是「政府帶頭給低薪。」何解釋,明年這些職缺月薪都會調到3.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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