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第二次羈押庭時,承審法官呂政燁的特殊裁定「不審新事證」,限制閱卷,保障被告防禦權,不審酌檢察官提出的所有新事證,最後經過2個多小時的訊問,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而呂政燁過去審案歷史一一被翻出,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更裁庭時充分保障被告防禦權,不採用抗告卷證據,僅依照檢方的聲押卷事證就裁定收押陳重文。另外呂政燁也在擔任審查庭法官期間,2011年承審8件案件時,未依法定程序審理侵害訴訟人權益,損及司法信譽,事證明確情節重大遭到彈劾,減少月俸20%為期1年。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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