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首次聲押失敗,但檢方補強證據後抗告成功,高院昨(4)日晚發回更裁。台北地院今(5)日下午2時重新召開羈押庭,歷經2.5小時開庭,在傍晚5時16分左右宣布柯文哲遭裁定收押禁見。此外,法院裁定理由也曝光了,其內容指出,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因此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
★《壹電視》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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