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部發言人馬治薇今年初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立委,卻被爆出涉嫌收受中國超過百萬資助。檢方認為馬治薇多次前往中國危害國安,收受美金以及虛擬貨幣約108萬元新台幣作為選舉資金,期間更將我國相關機密文件交予對方,具體求刑有期徒刑3年8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認為,馬治薇傳輸大量中央部會聯絡名單獲取中國信任,藉此獲得來自中國的金援,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馬治薇有期徒刑8個月並,依法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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