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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污案有罪! 一審遭判刑7年4月「即將停職」

   2024-07-26 13:15 編輯中心 點閱:0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涉犯貪汙、偽造文書等罪,此案歷經10個多月審理,一審判決結果今(26)日出爐,高虹安被認定貪汙有罪,判處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將即刻停職,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一審判處7年4個月,將即刻停職。(圖/資料畫面)


 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涉貪案,10度被傳喚到庭,多次進出法院,她也重金聘用3大律師,和檢方展開大鬥法,5月22日一審辯論終結,高虹安始終不認罪,堅稱僅有「道德瑕疵」,歷經10個多月密集審理,台北地院原定要在24日宣判結果,但剛好因為連2日颱風假而順延至26日,如今一審認定貪污有罪,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也就代表高虹安立刻被停職,失去市長寶座。


▼3名認罪的國會助理判決也出爐。(圖/壹電視)


回顧整起事件,高虹安被指控於2020年擔任立委時期,與自己的4名國會助理,共同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共46萬30元,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


3名「認罪組」助理之中,綽號「小兔」的前帳房兼行政主任黃惠玟,出庭作證咬定高虹安,堅稱都是聽從對方指示,一審遭判2年,緩刑5年;反觀高辦主任陳奐宇以及公關主任陳昱愷,則相對寡言,兩人主張是被動繳回,全都是「小兔去辦的」,一審陳奐宇被判1年,緩刑3年,至於陳昱愷遭判定無罪。唯一堅決不認罪的助理就是綽號「水母」的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她堅稱是「自願」回捐零用金,而且「可自行支配使用」,但一審被判2年,緩刑5年。 


▼唯一堅決不認罪的助理王郁文,一審被判2年,緩刑5年。 (圖/壹電視)


 宣判當日,涉案的助理王郁文、陳奐宇有到場,高虹安並未現身法院,卻在臉書發文勘災情況,如往常進行市府工作,如今遭到判刑,未來將由副市長來代理,而高虹安涉貪汙案從現在的一審到定讞,至少要3年,也就代表這過程新竹市都將會沒有大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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