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陳政忠因為涉及宏福建設股票等案,官司一路纏訟23年,判決指出他從1994年開始,將3億多元的私人土地以超過十億元賣給宏福建設,並且利用職員提供的人頭帳戶炒作宏福建設股票,不法所得超過60億元。當時一審判決出爐陳政忠遭判刑20年,如今四審依《操縱股價罪》以及《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等罪,分別判刑4年以及2年,且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這也意味陳政忠判刑6年定讞將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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