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弊案昨(9)日二度開羈押庭,法官再次裁定以1200萬元交保,也就是再加保700萬元,但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並在晚上7時32分就將抗告書遞交到桃園地院。而桃園法院一收到文件後,馬上以「最速件」處理,在晚上8時左右就派出專車,將抗告書直接送往高等法院,最快今日就會有裁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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