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黃國昌被爆土地違法使用,今(31)日交通部開出第一張罰單給承租人3千元的罰鍰,要求限期15天改善,但這罰單不是給黃國昌,而是土地承租人。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指出,162地號土地是黃國昌女兒持有,屬於保護區範圍,有申設的必要。交通部已經發文給地主,要求15天內申請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許可,地主也轉達給承租人要求合法使用,但到期限前市府並未收到申請,最後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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