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兩年時間的審理,今(6)日上午10時台北地方法院對史上最大的「立委集體貪汙弊案」進行宣判,全部涉案的立委全都遭到重判。
▲民進黨籍的立委蘇震清,因貪汙罪遭重判10年。(資料照/壹電視)
國會史上最大弊案,跨黨派涉貪立委包括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蘇震清,但以上四人皆不認罪,民進黨籍的立委蘇震清,因貪汙罪遭重判10年、褫奪公權5年,而不法所得1580萬元,全都沒收;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也依貪污罪,被判刑8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不法所得620萬元全都沒收;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也被重判7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不法所得100萬元全都沒收;而因為跟SOGO案有牽扯,前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也被重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3年。在案外案方面,立委趙正宇逃稅部分則判6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併科罰金6萬元。
▼立委陳超明(左)、立委廖國棟(左)。(資料照/壹電視)
這些立委們,涉嫌在幫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護航並且關說施壓官員的部分,因此通通遭到法官重判,主要的幕後支持者,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他則是被合併執行1年2個月,因為李恆隆認罪,把全部經過都供出來,所以得到法官的諒解,被判緩刑5年,不過還是要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褫奪公權5年,另外,立委想要切割助理的部分,有部分助理是無罪,但也有助理是遭判刑的,不過跟立委的量刑比起來都算比較輕,因為這個案件還在一審,因此立委們極可能還會繼續上訴。
事件起源為李恆隆運作爭取SOGO,經營權行賄召開公聽會,另一案是殯葬業者行賄,向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進行施壓。
▼前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被重判7年4個月。(資料照/壹電視)
蘇震清被控收賄2580萬,稱款項是借貸未獲採信,蘇震清認為檢調證據力不足,整個偵查程序也不正義,自訴承辦檢察官違法,蘇震清一開始想卸責的對象則是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但法官認為,全部都應該為蘇震清的責任,因此余學洋則是被判無罪。
徐永明被控期約收賄200萬,期約是錢沒有進口袋,但徐永明出席公聽會發聲,有實質推波助瀾的行動,李恆隆等人有不利徐永明的證述。廖國棟被控收賄790萬,收受賄款被檢調跟監,拍下拿錢的確證證據,廖國棟本來一度認罪後又再翻供,國會班公室則是已經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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