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土地開發弊案,持續延燒。昨(22)日遭地檢署二度搜查,在今(23)日早上5時左右,遭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最終林姿妙以80元交保,另外女兒林羿伶以及農業處長康立和請回。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土地弊案以80元交保。(圖/壹新聞)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土地弊案,23日上午遭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女兒林羿伶及農業處長康立和也被聲請覊押。
主任檢察官 梁光宗:「本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林姿妙、林某林以及縣府農業處康處長,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的圖利罪,被告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土地開發弊案,宜蘭縣長林姿妙多項罪嫌遭傳喚,最終以80萬元交保,女兒林羿伶及農業處長康立和則是無保請回,縣長林姿妙沒有遭到羈押卻交保出庭,檢方或許有了新證據。
前立委楊吉雄23日早上5時左右,遭宜蘭檢方複訊,原本第一次的偵查無關鍵證據,繼續搜索發現,楊吉雄弟弟楊耀火還有林姿妙兒子林佑澤,因為涉嫌湮滅證據,三人以150萬及200萬元交保,土地弊案宜檢窮追不捨,繼續搜查,第二次再傳或許已掌握關鍵證據。
▼前立委楊吉雄。(圖/壹新聞)
律師 林俊儀:「二次搜索相當罕見,尤其是對一個縣長,我們認為應該檢方有掌握相當的證據,認為有再搜索的必要」二度搜索宜蘭縣縣長官邸確實原因,檢方未公開,但合理判斷 可能是因為上一次被告們互相證詞不一,甚至是宜蘭縣府還涉及其他案件。
林俊儀表示,「如過相關卷證認為,她(林姿妙)有涉案情節重大,我相信檢方應該會做比較強烈的強制處分。」距離上次搜索不過一個多月,林姿妙上次無保請回後傳,這回卻遭到聲押禁見,是檢調掌握了十足證據,還是案件又有後續,外界都相當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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