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新黨籍議員潘懷宗,和辦公室主任竟然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一共貪污了300萬元,士林地檢署今(27)日向法院聲請羈押,潘懷宗的助理回應,並不知道整件事情,只做好議員交代的事情,法官隨後召開羈押庭後,裁定辦公室主任陳玉臺150萬交保,至於潘懷宗20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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