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左營區一名女屋主投訴,兩年前花130萬元購買大樓機械停車位,沒想到實際停車後,因車位緊鄰牆面與樓梯,即使車輛停進格位,人卻幾乎無法開門下車,甚至多次刮傷後照鏡,讓她直呼根本無法使用。屋主表示,兩年來多次向建商反映,對方卻以「可以從天窗爬出來」開玩笑回應,令她無法接受,因此至今都不敢使用該車位。
建商則表示,該車位屬成屋銷售,屋主購買前已實地查看,尺寸與合約內容一致,也符合相關法規,只要靠邊停放即可正常使用。律師指出,若停車位尺寸與契約不符,可要求更換;若尺寸符合契約,則建議雙方透過協調或調解方式,尋求更換車位等解決方案,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Next TV BROCASTING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