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場霸凌防治新制7月1日正式上路,未來職場霸凌不再只是管理或文化問題,若違反規定,企業與主管都可能面臨法律責任。根據新制,主管若以公開羞辱、貶低員工工作能力等方式對待勞工,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若事業單位知悉霸凌事件卻未妥善處理,最高可罰112萬5千元。若因霸凌導致勞工罹患相關疾病,最高罰鍰更可提高至450萬元。
不過,並非員工感到不舒服就一定構成霸凌。勞動部指出,必須同時符合發生於工作場所、與職務執行相關、利用職務或權勢、行為明顯超出合理範圍,以及具持續性並造成身心健康損害等五大要件,經調查認定後才能成立。根據調查,高達84%上班族曾遭遇職場霸凌,但有72%選擇隱忍,新法上路也盼能改善職場環境。
●《壹電視》提醒您:
反霸凌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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