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家長指控就讀國一的女兒日前搭乘校車去上學,途中突然肚子痛,向校車司機反映想上廁所後,沒想到司機竟然讓她原地下車,就開車走人。對此校長也出面致歉,表示是校車司機當下思慮不周,沒想過下車地點較為偏僻,強調不會再讓類似事件重演。
不過攤開地圖來看,女學生被丟包的地方,離學校足足有7.6公里,對沒有代步工具的女學生來說,用走的至少要花快2個小時,再加上炎熱氣溫,根本就是噩夢一場。現在相關單位也要介入調查,教育處表示,交通車司機對於學生請求處置不當,針對疏失也會追究後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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