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民眾剛到飲料店打工,因為不熟悉配方,就被老員工要求罰寫,甚至有次遲到3分鐘,店員直接叫他寫500次「我不會再遲到了」,朋友將這件事PO上網掀起熱議。勞工局表示,罰寫屬於公司內部管理事項,不涉犯勞基法,但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勞資雙方有爭議,可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不過這名員工已經決定離職。
關於壹電視 RSS 隱私權政策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人才招募
©Next TV BROCASTING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