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中有民眾到北屯一個停車場停車,沒想到要繳費時發現停車費竟高達3900元,事後才知道,原來是因為該停車場的寄費方式是「累計無上限」,雖然有標示,但如果沒有認真看,根本不會注意到。
對此業者澄清,停車場主要是給臨時停車使用,所以才會以無上限方式計費,不過詢問市府停管處表示,該停車場並沒有登記,卻有停車收費事實,已明顯違反停車場法,可處15000元罰鍰,目前已派員稽查,並要求業者提出每日最高上限的優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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