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後重新再找一份工作不易,對許多勞工而言,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可能頓時陷入困難,而勞動部其實一直都在推行「失業補貼」,最多還能領6萬元!如果失業勞工透過就業服務站找到工作,且願意通勤到較遠的地點上班,每個月最多能領到3000元的通勤補助。只是,願意天天通勤70公里以上,才能領到3000塊,也讓民眾直呼不划算。
▲為了照顧失業勞工,勞動部宣布符合條件的人,最多可領3.6萬至6萬元。(圖/壹電視)
為了照顧失業勞工,勞動部宣布,符合條件的人最多可領3.6萬至6萬元。失業補助行之有年,但許多勞工可能不知道,勞動部還推出「跨域就業津貼」鼓勵勞工到離家遠一點的地點工作。
失業勞工如果找到新的就業地點離家30至50公里,每個月補助通勤經費1000元;離家更遠50至70公里的勞工,可以領取補助2000元;要是天天通勤70公里以上則是3000元,最長能領取12個月。只是通勤70公里,相當於天天從台北新竹來回,有勞工認為補助3000元根本不夠。光是台北、板橋到新竹的高鐵費用就至少要7350塊,補助完還是有些差額要自行吸收。
▼通勤70公里以上者補助3000元,不過相當於從台北新竹來回,有勞工認為根本不划算。
(資料照/壹電視)
而失業勞工若是為了新工作需要搬家,勞動部甚至也有「搬家補助金」。每次最高能領3萬元租屋補助,最多則可以領到6萬元,希望這些救命錢,可以成為失業勞工的重要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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