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眾在房屋交易網刊登的售屋資訊上發現,位於高雄橋頭有一位業主出售50坪大的物件,開價68萬元,而且包含屋子裡原本附設的冷氣以及各種傢俱。不過據了解,出售的組合屋其實只包含地上權,土地所有權還是屬於國營事業單位,因此必須月繳3416元的租金。雖然房價不高,但業主賣房的行為有觸法疑慮,目前該則廣告也已經從網站上撤下,呼籲民眾購屋時必須深入了解,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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