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曬登山美照,卻收到雲林縣政府陳述意見書!當事人在社群PO文表示,去年3月到雲林萬年峽谷遊憩拍照,卻遭檢舉,今年4月24日,竟收到縣府陳述書,表示萬年峽谷涼亭以下區域,禁止水域遊憩活動,請她陳述意見,如未限期陳述,可依法開罰一萬到五萬元。對此文觀處表示,登山正妹已透過電話,跟縣府溝通過, 至於是否開罰?縣府則表示,主要是善意提醒, 歡迎民眾來萬年峽谷遊玩,但也請注意遊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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