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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確診怎定義? 「沒居隔單、常備藥」 專家看法分歧

   2022-06-17 16:35 記者黃教維 責任編輯蘇禹寧 點閱:0


有民眾二度確診,卻發現自主回報系統沒得填,也沒有居隔單,狂打1922也無解,氣炸上網抱怨,也有民眾確診3個月內,又驗出快篩陽性卻外出領藥遭拒絕,但對於二次確診定義,專家意見分歧,中央也還在彙整尚未有最終版本。


▲許多民眾利用視訊問診了解病情。(圖/壹電視)


視訊問診在本土疫情大爆發下,已成為熟悉日常,但不小心還是可能復發,或是二次確診。


民眾:「現在其實政策一直改來改去,不知道現在應該是做什麼,可能要等自己真的確診之後,才會認真看。」


民眾:「就可能不是說染疫過後,以後就是變成超級星星,就不會再染疫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可能就是我們整個防疫的政策,就是要再檢討。」


▼二度確診卻無居隔單、領不到常備藥。(圖/壹電視)


該如何定義民眾霧煞煞,連相關配套也失靈,就有一名住在台北的女子,5月9日首次確診,相隔一個多月6月13日,因為出現各種病症,不舒服來到醫院掛急診,想不到PCR一驗呈陽性,Ct值還只有13,醫師協助二度通報,卻發現不只自主回報系統無法填寫,說好的居隔單找上1922或衛生局防疫專線,通通無解,讓她氣炸,揚言要出門,不管了,也有民眾染疫後3個月內,快篩再次陽性,前往採檢站,想領常備藥,卻被告知不可外出,面對二度確診,專家看法也很分歧。


▼專家對二次確診的定義看法分歧。(圖/壹電視)


中央疫情專家小組諮詢委員 李秉穎:「(通常)定義是說,你得到第一次感染以後,如果經過差不多4到8個禮拜以後,再重複出現快篩陽性、PCR陽性的現象,而且有症狀的時候,可以考慮他大概是二度感染。」


相隔1到2個月,還得有症狀,但反觀中央疫情專家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卻定義得間隔3個月才算數,如果1到3個月內,必需有足夠證據,像是基因定序等來佐證,確切指引,指揮中心還得再彙整討論,就怕匆匆上路反倒惹民怨,因為光是近期的入境新制3+4上路,就已經讓業者亂糟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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