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今(7)日表示,已經審議通過「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草案,最快1月1日就會上路。 內容包括,要明確記載租賃資訊,包括契約應載明租金、租賃費率計算方式等等。另外,在消費者的義務及責任部分,在租賃期間,因違反雙方約定,像是原本規定,使用範圍僅有台北市,消費者騎到台中市,調度費用就要由消費者負擔,當然也包括,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停車費用,或產生的的罰單,都要由消費者負擔。
©Next TV BROCASTING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