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支付公司董事長胡亦嘉日前才求婚成功,看似人生勝利組,4日卻被金管會指出,公司在辦理資金貸與關係人作業有缺失,沒有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所以依相關規定核處180萬元罰金,停止胡亦嘉董事職務一年。
▼街口董座胡亦嘉(圖左)遭金管會開罰180萬和停職1年。(圖/壹電視)
金管會指出街口四大項缺失,包括辦理資金貸案件作業流程有缺失,顯示街口沒有確實執行內部控管,資金貸與母公司金額也有超過公司訂定的總額限制,嚴重影響公司財務健全情形等等。行局副局長更舉出胡亦嘉的三項失職,指控他不僅架空董事會職權,未善盡董事長督導責任,也沒有綜合衡量公司財務狀況,讓公司承擔過高財務風險。
綜合以上缺失,金管會決議祭出180萬元裁罰,並針對董事長胡亦嘉失職行為,處以停止董事職務1年處分。對此胡亦嘉怒嗆,對金管會的處分絕不接受,面對金管會對街口造成的任何損害,將立即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
▼街口董座胡亦嘉過去也曾槓上金管會。(圖/壹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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