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拳媽媽前主唱Lara梁心頤,因將演唱招牌暢銷曲《What can I do》的表演片段上傳至個人影音平台,與姊姊梁妍熙遭到作詞人孫維君提告。經檢方調查,發現有多項告訴已超過法律時效,部分著作權的相關權利也早就授權給其他公司,唯獨2022年她在中國跟王大文合唱的版本,以及2024年在花蓮太平洋觀光節的跨年晚會活動,這兩場演唱畫面,被北檢認定涉及著作權法起訴,今(27)日於台北地院開庭審理。
法庭上孫維君指控,梁心頤在遭提告侵權後仍多次演唱她的創作,簡直不把著作權放在眼裡,更表示自己從一開始就有釋出善意想要調解,卻被對方冷處理。不過經法官認定,雙方還有和解空間,會安排雙方再次開調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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