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致死,一審各判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二審駁回上訴案。檢方另追究兒福聯盟的社工陳尚潔刑責,依《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罪起訴,今(29)日台北地院持續開庭審理,陳尚潔律師辯稱,社工當時有確實訪視,但是保母刻意欺瞞。
虐死剴剴的劉姓保母姊妹,日前二審已宣判,分別是無期徒刑以及18年有期徒刑,是台灣虐童案中,最高刑期紀錄。不過本案被告不只惡保母,還有轉介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今日台北地院針對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罪,持續開庭審理。
陳尚潔遭起訴主要原因在於多次沒有實際訪視,以及訪視了卻忽視剴剴身上的傷勢,甚至修改工作紀錄,陳尚潔辯護律師在庭上表主張,劉姓保母面對社工訪視時,都把自己包裝成經營過幼兒園、熱心有善意的人,刻意欺瞞,另外,報告內容確實都是訪視當天寫的,只是最後改填上完成報告的日期。
此外,這次開庭還找來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科長作證,她提到陳尚潔和一名文山居托訪視員,曾經前後只隔了一天去訪視剴剴,但2人寫的訪視報告卻不同,陳尚潔說,剴剴有瘀青,但居托訪視員卻寫沒有異狀,針對訪視報告兩者差異,社會局目前已函送調查。
《壹電視》提醒您:
保護兒少請撥110、113。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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