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有民眾228連假期間,到永康一間牛肉鍋店用餐,結帳時卻拿到去年度11到12月的發票,事後將照片PO網詢問「開過期發票是否有逃漏稅嫌疑」,引發討論。對此,店家也主動在貼文下留言回應,表示是因為誤將尚未繳回的舊發票裝入發票機,才會誤開,已請會計師向國稅局報備處理,並強調若民眾拿到過期發票,可回店更換。
國稅局獲悉後指出,業者行為已違反《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依法可處開立金額5%以下罰鍰,提醒營業人應妥善管理發票,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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