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閃兵風暴持續延燒,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針對首批主動自首的14名被告作出一審判決,其中廖人帥、阿達、唐禹哲、李唯楓等9名藝人均獲得緩刑,需支付公庫罰金與完成勞務;主嫌陳志明目前部分案件宣判共計14罪,刑期加總21年4個月,犯罪所得296萬元也全數宣告沒收,最終刑期仍待其他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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