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名李姓男子2023年從福建福州搭漁船出海,到台灣海峽轉乘貨輪,趁船進入高雄港時成功進入台灣,還滯留了近2個月,才前往移民署相關單位自首。法官認為他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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